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16年度体育评优奖先工作的
通 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 “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推动全民健身、健康中国战略在我校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河南大学体育工作十佳单位、优秀学生体育社团和相关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体育工作十佳单位;
(二)优秀学生体育社团;
(三)学生体育先进工作者;
(四)体育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2016年度在我校学生体育工作方面付出辛勤劳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评选要求
(一)体育工作十佳单位
1.评选对象
全校各学院均可参与评选。
2.评选名额
从参与申报的各学院中评选10个。
3.评选条件
(1)重视学生体育工作,学生体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学院主管领导负责,有教工担任学生体育工作联络员,有学生体育工作经费,有简易的体育器材;
(2)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与毕业证和学生评优奖先挂钩的有关规定;
(3)将学生在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中的获奖与其他方面奖励一视同仁,列入评优奖先的条件;
(4)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学生参与率高,效果好;
(5)积极组织参加学校春季运动会和秋季运动会总决赛、参加研究生、本科生太极拳比赛和“河大杯”、“新生杯”系列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承办秋季运动会;
(6)认真组织开展新生早操活动,积极配合做好体育课教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与体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7)重视体育宣传,有较好的体育文化氛围;
(8)2016年度在全校体育比赛中无通报批评和禁赛记录;
(9)2016年度有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及全国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体育社团
1.评选对象
全校各学生体育社团均可参与评选。
2.评选名额
从全校参与申报的各学生体育社团中评选6个。
3.评选条件
(1)按要求在校团委注册备案,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认真遵守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和挂靠单位的工作,无违规违纪行为,2016年度未被校社联批评或警告过;
(2)社团人数多,来源广,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3)社团活动影响大,效果好。
(三)体育先进工作者
1.评选对象
全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教职工。
2.评选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人,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后最终确定。
3.评选条件
(1)从事学生体育工作,积极支持学生参与体育活动;
(2)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能率先垂范,带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
(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效果较好;
(4)学生体育社团的指导老师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全校相关师生。
2.评选名额
根据申报人数及作品情况,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后确定。
3.评选条件
(1)热爱体育新闻宣传,积极参与学校体育新闻宣传工作;
(2)有较强的创作能力,2016年在各级各类新闻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含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站)及微信平台(包括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各微信平台、河大体育在线、各职能部门、学院主办的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发表有正面宣传报道学校体育工作的作品,为学校体育新闻宣传做出了较大贡献。
四、评选及表彰办法
1.体育工作十佳单位、优秀学生体育社团由各学院、各学生体育社团申报。学生体育先进工作者由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进行初审、公示(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和推荐。体育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由符合条件的师生个人申报。
2.各类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校体委办公室(明伦校区体育部办公楼一楼东头),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表格至871999168@qq.com。
3.对获奖的单位、社团和个人,学校将在2017年全校体育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