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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3 16:1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

全校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 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郑州“6.25” 西关虎屯小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督[2016]370号),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充分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消防自查自纠活动,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和妨碍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积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岗位安全职责,切实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内容

从即日起至暑假前,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各单位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一懂”指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指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2、夏季由于天气炎热,是电气火灾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对电气火灾的安全防范,做好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夏季消防检查内容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单位进行自查,第二阶段学校配合省教育厅开展督察。夏季消防检查主要内容是:

1、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是否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等。

2、消防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3、消防管理落实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

4、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及彩钢板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

5、文物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宿舍、餐厅、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近代优秀建筑群及所有砖木结构建筑、实验室、食堂操作间等重点部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章用火、用点、用气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作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2、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要建立检查整治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消防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各种媒体,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检查要求和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每月20日前总结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留档以备查验,9月10日前报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工作总结。

邮箱:xfk2010@henu、edu、cn

河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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